必威官方网站- Betway必威- APP下载私募基金赎回纠纷仲裁案例实务探讨(之二)

2025-09-03

  必威官方网站,Betway必威,必威APP下载

必威官方网站- Betway必威- 必威APP下载私募基金赎回纠纷仲裁案例实务探讨(之二)

  申请人经被申请人关联方员工推介,于某年申购被申请人发行的某私募基金(以下简称 “案涉基金”),并支付一定金额申购款。双方签署《私募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临时开放日赎回,管理人需通知开放日,赎回申请确认后一定期限内支付赎回款。后被申请人发布公告增设临时开放日,允许投资者赎回全部份额,并明确申请时限。关联方员工通知申请人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全部赎回申请。被申请人以基金资产无法变现为由,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未支付。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构成违约,遂向约定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剩余赎回款、利息、律师费及仲裁费。

  关联方实际参与案涉基金的推介、申购指导、赎回通知等业务流程,且被申请人未对其相关行为采取合理措施,故应认定关联方受被申请人委托担任代理销售机构,其行为后果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申请人公告增设临时开放日符合合同约定,关联方送达赎回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赎回申请,该意思表示视为已送达被申请人,结合被申请人后续相关操作,可佐证其收到赎回请求,故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有效。

  被申请人作为基金管理人,明知基金资产无法短期变现仍主动通知投资者赎回,该行为超出受托职责,应视为以自身名义作出“购买基金份额”的要约,申请人提出赎回构成承诺,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被申请人负有支付款项的义务。

  利息:被申请人逾期付款构成违约,申请人的资金成本损失应获赔偿,利率参照相关标准确定;

  律师费:结合案件专业性、工作量及请求支持比例,酌定被申请人承担部分律师费;

  仲裁费:因纠纷系被申请人违约引发,且申请人请求大部分获支持,故被申请人承担主要仲裁费。

  仲裁庭按照 “固定仲裁请求 — 明确请求权基础 — 审查事实要件” 的逻辑审理:

  (1)请求权基础认定:申请人核心请求为 “支付剩余赎回款”,性质为合同违约后的金钱债务继续履行请求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2)事实要件审查:聚焦 “被申请人是否存在到期金钱债务”,排除与请求权基础无关的事实;

  (3)结合证据链认定双方就 “赎回基金份额”形成有效合意,被申请人未按合意付款,构成违约,满足继续履行的事实要件。

  (1)被申请人于裁决作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申请人支付剩余基金份额购买款项;

  (2)被申请人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相应利率支付自裁决作出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资金成本损失;

  (4)本案仲裁费由申请人承担小部分,被申请人承担大部分,被申请人需向申请人支付其承担部分。

  (1)强化管理人义务:将管理人“明知资产无法变现仍通知赎回”的行为认定为个人债务,突破“基金资产有限责任”的一般原则,凸显对“勤勉尽责”义务的严格要求;

  (2)平衡当事人利益:既未支持申请人全部请求,也未完全采纳被申请人“风险自担”的抗辩,结合过错程度合理分配责任;

  (3)明确代理销售责任:以“实际参与”为标准认定代理销售关系,为规范私募基金销售环节提供了实践参考。

  本案核心争议围绕关联方销售身份、赎回申请有效性及管理人付款义务展开。仲裁庭通过审查事实与法律适用,明确三项关键结论:一是关联方实际参与销售流程且管理人未加管控的,应认定为代理销售机构,行为后果由管理人承担;二是投资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关联方提出的赎回申请有效,管理人不得以未直接收到为由抗辩;三是管理人明知资产无法变现仍通知赎回的,构成对投资者的付款承诺,需以自身责任承担兑付义务。最终裁决管理人支付剩余款项、资金成本损失及部分律师费,体现了对 “勤勉尽责” 原则和投资者权益的优先保护。

  (1)规范关联方合作管理:与关联方合作开展销售业务时,需签订书面代理协议,明确权责边界;对关联方的推介、通知等行为进行全程监督,避免因“实际参与却无书面约定”被认定为代理关系。

  (2)审慎发布赎回通知:增设临时开放日前,需全面评估底层资产流动性,对无法短期变现的情况,不得擅自通知赎回;若已通知,应制定明确兑付计划并与投资者达成书面共识,避免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承诺”。

  (3)完善赎回流程管理:建立赎回申请的双轨确认机制,既要接收关联方转达的投资者指令,也要通过官方渠道向投资者核实确认,确保赎回信息传递无遗漏。

  (4)明确自身法律定位:未经管理人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开展基金推介、赎回通知等业务;确有参与的,需留存管理人的授权文件,避免被认定为“无权代理却需承担后果”。

  规范业务操作留痕:对与投资者的沟通记录(如赎回通知、申请转达等)进行完整存档,并及时同步给管理人,证明行为的合规性与关联性。

  (1)核实销售主体资质:通过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销售机构是否具备资质,对关联方推介的产品,要求提供管理人的书面授权文件,避免因销售主体违规影响自身权益。

  (2)留存赎回申请证据:向关联方提交赎回申请时,需通过书面、邮件等可追溯方式进行,并要求关联方出具接收回执;同时向管理人进行二次确认,确保申请有效送达。

  (3)关注管理人兑付能力:收到赎回通知后,可要求管理人披露底层资产状况,对“通知赎回却无明确兑付计划”的情况保持警惕,及时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维权。

  关联方实际参与销售的,管理人必须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代理关系,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这倒逼行业规范合作模式,减少“灰色销售”空间。

  裁决突破“基金资产有限责任”原则,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赎回通知行为认定为个人债务,强化了“勤勉尽责”义务的实质审查,要求管理人不仅要遵守程序规定,更要对决策的合理性负责。

  案件强调投资者需留存销售过程、赎回申请等全流程证据,这提示投资者在私募基金交易中应增强证据意识,通过书面确认、双重通知等方式构建维权依据。

  唯有管理人严守合规底线、关联方规范业务边界、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才能共同维护私募基金市场的健康秩序,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保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客服热线:400-123-4567 传真:+86-123-4567 QQ:1234567890

Copyright © 2012-2025 必威官方网站- Betway必威- 必威APP下载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